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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铺设海底电缆管道项目路由调查、勘测申请审批

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0-01-15    字体[ ]
一、  许可审批部门名称:365滚球手机客户端登录
二、  许可审批项目名称:海南省铺设海底电缆管道项目路
由调查、勘测申请审批
三、法律依据:
(一)《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》(国务院27号令,    1989年3月1日实施)
(二)《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》(1992年8月26日实施)
四、办件类别:承诺办理
五、申请条件:
    在我省管辖海域为铺设海底电缆管道所进行的路由调
    查、勘测及其他有关活动。
(一)全省境内铺设海底电缆建设;
(二)省内二百公里以内长度的海底管道建设;
(三)污水排放量为二十万吨/日以下的海底排污管道建设
六、申请材料:
(一)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、勘测申请提交材料:
 提交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、勘测申请书一式五份,要求附具以下材料:
1、调查、勘测路由选择依据的详细说明;
2、调查、勘测单位的基本情况;
3、《污水排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》;
4、其他有关说明资料。(包括:[1]所有者的名称、国籍、住所及主要负责人;[2]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、勘测单位的名称、国籍、住所及主要负责人;[3]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、勘测的精确地理区域;[4]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、勘测的内容、方法和设备,包括所用船舶的船名、国籍、吨位及主要装备和性能等。)
七、办理程序:
(一)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在路由调查、勘测实施60天前,向省政务中心大厅海洋与渔业厅窗口提出申请→30日内对《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、勘测申请书》作出答复→调查勘测→调查勘测完成后提交《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、勘测报告书》和《海底管道工程对海洋资源和环境影响报告书》→组织同行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→批复。
(二)海底电缆管道的维修、改造、拆除和废弃,所有者应当在实施作业30天前向省海洋与渔业厅行政审批办报告。路由变动较大的改造工作,需依照以上办法重新办理有关手续。
八、办理时限:
法定时限:30个工作日。
承诺时限:30个工作日
九、收费项目、标准、依据:不收费
十、联系方式:
联系电话:省政务中心海洋与渔业厅行政审批办公室:
(0898)65203092   65203174
投诉电话:省监察厅派驻监察室:(0898)65203333
省海洋与渔业厅:(0898)65228652
网 址:  省政务中心:www.hizw.gov.cn
省海洋与渔业厅:www.aigou06.com